
国家禁伐天然林、限伐人工林,木材资源日益紧缺,“以竹代木”成为了人们所寻求的一项重要的解决办法。竹子是地球上适应性广、生长快的植物之一,具有用途广、经济价值高、保持水土好的优势和特点。竹材是建筑、造纸、家具、装饰良材,竹笋是保健、食品、饮料、药用佳品,竹子还是编织工艺品的原料和优良的园林绿化及旅游观赏植物。竹子四季常绿,盘根错节,鞭根发达,含养水源和固土能力极强,且一次造林成功,年年生笋长竹,不断扩鞭延伸,经营利用周期起码在100年以上。退耕还竹4至5年成林,6至8年成材。进入采伐利用期后,年年可采伐,年年有收入,发展竹业是退耕还林稳得住、不反弹的重要措施。
从全国范围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竹子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竹子面积、竹林质量、竹业产值都显著提高,已形成一个从资源培育、加工利用到出口创汇的新兴产业。据统计,我国现有竹林达440多万公顷,其中毛竹300多万公顷,竹业年产值达120多亿元,其中加工产值63亿多元,出口创汇达4亿美元,竹业发展方兴未艾。福建、江西、四川、云南等省都把竹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抓。当前,贵州竹业发展正当其时,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到2002年,遵义市新造竹林45万亩,改造低产竹林10万亩。全市现有竹林130万亩,有规模竹加工企业190余家,初步形成以竹建材、竹工艺品、全竹造纸、竹笋加工和生活用具为主的加工体系。仅赤水市就有竹林面积67万亩,其中楠竹面积40万亩,杂竹林面积27万亩,占贵州省竹林面积的80%以上,为全国“十大楠竹之乡”,是西南地区唯一被授予这一称号的县级市。另外,独产于大娄山脉的特有竹种———方竹,主要分布于桐梓、绥阳、习水、正安,共40万亩,占全国已知面积的70%以上,五年内可再造20万亩。目前,遵义市制定了竹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启动了百万亩造竹规划和赤水、习水、仁怀三百里竹廊工程。桐梓县确定了“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十年上规模”和“山山有竹、四季有笋”的目标。赤水市按照“一年一大步、五年治理完、十年见成效”的要求和“规划一步到位、绿化一次成型”的原则,制定了按流域、山系、河、路、景区的详细项目工程规划。遵义市提出百万亩还竹工程后,桐梓、习水、赤水、仁怀、正安及遵义等县靠政策引导,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了群众种竹的积极性。遵义市兼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为一体的种竹工程,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的认可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在2002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胡锦涛同志在听了遵义实施100万亩竹子工程的汇报后,肯定退耕还竹是条好路子。
现在的问题是,从整体上看,我省发展竹业还缺乏强有力的宏观指导,竹林整体经营水平不高,管理粗放,造成资源浪费,利用率低;虽然群众用竹历史悠久,但传统利用商品率低,加工技术落后,与工业利用还有一段距离;贵州竹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小,竞争力弱。以遵义市为例,竹产业虽已具雏形,但依然处于大资源、小产业、高消耗、低效益阶段。从遵义看全省,贵州竹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制定发展规划。应坚持“以高起点弥补晚起步”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推动竹类资源产业化开发,加快山区经济发展,促进竹产区群众脱贫致富。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集中成片种植与零星发展相结合,开发利用与保护发展相结合,立足于科技兴竹,提高经营水平,综合利用,提高竹林效益,对开发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避免重复投资,控制盲目竞争,遵循统一布局,保护好竹类资源。制定切合实际的竹林经营方案,加强对竹类资源的培育、利用的技术指导,解决好其有关方面的管理和政策问题。建立竹林基地,把新植竹和天然生林丰产改造结合起来,以提高竹林的质量和产量。可借鉴云南经验,以优质笋用开发为切入点,推动贵州竹业逐步走上“四统四化”的健康发展轨道,即在先进科技和市场引导下,形成产业优势,逐步达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开拓市场,实现竹产业基地建设集约化、加工生产规模化、市场销售国际化、经营管理科学化。具体而言,一是建立笋竹两用竹林基地;二是建立生态防护林体系;三是建立优质种苗基地并采用工厂化育苗新技术,为人工竹林建设提供优质竹苗。扩大基地规模,解决基地规模过小,龙头企业“吃不饱”的问题。加强种苗基地建设,建立苗圃和母竹基地。实行就近育苗、就地移栽,既解决长途运转苗木成活率低的问题,又解决竹投资过大的问题。实施过程中,各地应以竹资源的培育为基础,进行科学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实施定向培育丰产用材林基地、笋用竹林加工基地和风景竹林、纸浆竹林基地等工程,实现竹资源保护同市场开发协调发展。四是扶持发展加工、营销示范项目,加强横向联合,形成产业优势。提倡科技兴竹,建立示范点,促进科研和生产相结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开发与市场相结合,加快竹类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三种保障体系。一是政策和资金保障体系。以《森林法》为依据,制定相应的竹业发展指导方针和地方性政策、法规。鼓励“以竹代树”,因地制宜实行“植竹造林、绿化荒山”的政策。制定鼓励和扶持竹产业开发中,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形成多渠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开发格局。制定鼓励木材加工业转向竹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推出地方性竹类资源保护及竹产业发展的法规、竹子育林基金的建立和使用法规。制定竹产业发展初期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用足用活国家关于生态建设的政策,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山区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用于扶持竹业发展。各级政府应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把山地使用权、经营权推向市场,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竹业的积极性,并鼓励大户承包种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进入竹加工企业。引导与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对具备发展潜质的竹加工企业放宽贷款条件,帮助企业扩大再生产。二是人才和技术保障体系。从目前竹制品档次低、大众化品种占多数的实际出发,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努力培养竹产业急需的专门人才,并采取不同形式举办各种竹业技术培训班,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三是资源与环境保障体系。建立资源动态监测、环境保护体系、环境资源和技术信息库。鼓励经济主体以科技为依托,进入深加工领域,多出精品、出名牌。同时积极申请“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志认证,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
————培植龙头企业。一方面,大力培育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竹加工企业。在数量、规模、效益上要有突破性进展。通过引进民营、股份制等多种经济结构形式,不断增强企业活力。通过改造或新建、联合或兼并等手段,使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路子。另一方面,狠抓人工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和天然林丰产改造,通过政府扶持和市场刺激,形成千家万户发展竹子的局面,扩大竹林面积,提高竹林质量和产量,培植优质、高效、丰产竹林,为竹产业发展打下基础。
————建立多元化的竹业经营模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模式是竹业发展的关键。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实际情况,着眼于各方面参与者受益,实行以下经营模式:(1)以国家林业工程和建设项目带动竹资源基地建设;(2)企业+农户模式,即以企业为龙头,带动千家万户建设原料和半成品基地,带动农民致富;(3)企业出资建立原料基地,农民以投劳和土地资源入股建设股份制林场;(4)成立竹林发展有限公司,由企业、林业局和有关乡镇共同建立,由政府调控竹材价格,保护农民利益;(5)成立竹产业协会,以农民为主体,采取企业+农户+专家的方式,建立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包括科技、信息、加工、销售和融资服务。
————加快市场建设。立足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减轻加工企业的税费负担。通过多方联合、多方投资等形式,建立各类竹交易市场。可以在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窗口,不断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吸引省内外竹业经销商。增强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功能,利用网络等现代传媒,打造与国内外市场相连接的平台,为当地个体经营者、购销大户及龙头企业提供快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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